据新华社电人力社保部30日对外发布《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提出要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提出,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地对高校或教育部门提供的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按户籍地进行层层分解,由基层平台主动联系,开展职业素质测评,组织团体指导、应聘模拟训练等活动。
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为登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制定向发布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其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各地都要给予与本地户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扶持。对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则要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
各地要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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