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网络创业带动社会就业的提案
来源:搜狐财经
案由:关于大力发展网络创业带动社会就业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 贺强
网络创业,是一种以网络为载体的新的创业形式,而经营网店是网络创业的主要方式。近年来,网络零售在中国快速发展,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购物的新选择,也为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提供了一个新的就业平台。据权威部门统计,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5万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5131亿元。随电子商务交易额的剧增,电子商务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的拉动作用也日趋明显。据淘宝数据中心发布的最新淘宝就业指数显示,2011年1月,淘宝网创造了164万个直接就业机会,这其中还不包括给物流、支付等行业带来的间接就业岗位。因此,以网络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对于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消费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创业者个人来说,网络创业的优点是:创业的资金门槛比较低,经营方式灵活;并且,担保交易和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的引入,有效提高了交易和资金支付的效率,有利于降低传统商品交易中现金收兑的风险,使交易有安全保障。这正是近些年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国家来说,以网络创业促进社会就业,有以下优势:
1、投入资源少,见效快。网络创业的启动资金少,推广成本低,无需社会投入太多资源,有利于网店的扩张,也为扩大就业提供了方便。
2、能大幅拉动相关产业的就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物流、IT等相关行业的扩张和就业。
3、这种网上创业尤其适合于残疾人、老年人的就业。
4、网上创业可以推动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如沙集模式,通过淘宝网网上交易形式,使一大批农民建立起了家具厂、物流公司、仓储企业,吸收了大批农民就业。
正因为网络创业能够有效带动社会就业,所以我们提出大力发展网络创业带动社会就业的建议:
1、建议政府、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对网络创业者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尤其是对大学毕业生以及下岗职工、乡村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调动他们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2、建议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积极探索创新的网店营业执照制度,同传统营业执照相比,网店营业执照应该在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缴纳费用等方面的条件有所降低。
3、建议由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对符合创业认定标准的网络创业者,在税收优惠、创业资金补助上给予大力支持。
4、建议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鼓励发展网络创业培训机构和平台,在网络创业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优势的地区,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培训和网络技术方面的服务,促进网络创业的发展。
5、建议由国家统计局及相关部门将网络创业带来的就业人口纳入就业统计体系,使就业统计数据反映真实的就业情况。
6、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以电子商务为中心,建立信息、物流、仓储、生产、加工等产业集群,对产业集群内的创业者给予租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使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在提供办公、仓储、打包、发货、融资贷款等一条龙的配套服务的同时,发挥产业集群拉动社会就业的合力作用。
7、建议由国家公安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银监局等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做好反网络欺诈的工作,保障网络交易和电子支付的安全。 |